近日,溫州市房地產行業協會、溫州市工商聯房地產商會聯合發出《溫州房地產行業積極應對“房鬧”倡議書》,表達了對“違反契約精神”的“房鬧”現象進行抵制的堅決態度,並懇請當地政府干涉。(4月17日人民網)
  “房鬧”不是什麼新聞了,近年來,只要樓市有風吹草動,房價出現向下現象,一些業主就受不了,以各種形式“房鬧”,鬧得烏煙瘴氣,讓人看不下去。樓市尤如股市,價格既可以向上,也可以向下。購房者買房,自然要承擔價格風險,可謂天經地義。尤其當今的樓市,泡沫極度膨脹,絕大多數百姓望房興嘆。註意中國經濟的人不難發現,李嘉誠、王石等精明的大腕,或拋光內地房產,或發表警示觀點。在這種社會背景下,房價已經呈現下降的趨勢。
  購房屬於履行經濟合同行為,權責對等。既然簽訂了合同,買賣雙方就須履行合同。誰保證房價只升不降?升了,賺了,高興。降了,應秉承契約精神,認賭服輸。那些“房鬧”為何不在房價漲的時候把賺的錢主動送給開發商?沒有道理嘛,“房鬧”是不懂法的愚蠢表現,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,有綁架樓市價格調控之嫌,對此,絕不可姑息遷就。從這個意義上講,溫州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懇請政府部門出手嚴打“房鬧”,不無必要。當然,如果業主發現開發商價格有欺詐、誇大宣傳、虛假承諾等不法行為,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。
  隨著樓市調控進入深水區,房價下降將普遍化,而“房鬧”有可能也將普遍化,愈演愈烈,成為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,有關部門應做好準備,未雨綢繆,減緩“房鬧”引發的社會震蕩。
  文/於文軍  (原標題:遏制“房鬧”未雨綢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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